我市自6月1日起施行 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7-05-10  来源:攀枝花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将施行《四川省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月9日印发。旨在切实加强对道路营运驾驶员的管理,建立准入、退出制度,规范运输经营行为,提升全省道路运输服务品质,有效预防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办法》依据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程度,设定了一次记分为2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的6档记分分值。凡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四川省籍客货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活动的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城市公交、出租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20分的将被列入“道路运输行业禁止进入名单”,并按规定吊销从业资格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傅松 记者 刘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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