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6月至2018年底,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了解,为开展好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组建了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各分县局成立了环境犯罪侦查中队,专司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推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业化、规范化。此次专项行动,将围绕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联合环保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滚动排查,
重点瞄准电力、钢铁、水泥、焦化、矿业、化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八大行业,对排放或倾倒危险废物,非法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偷排偷放,异地非法倾倒,阻碍环境保护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九类对象,集中优势力量严打、严查、严处,形成强力震慑。市公安局呼吁:一旦有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及时拨打110。
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22起,打击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1人;针对居民区噪音扰民问题,积极协调城管、环保部门开展集中整治40余次,妥善处置生活噪音报警109起。
(记者 谭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