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放宽企业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
更新时间:2017-07-11  来源:攀枝花日报

  记者日前获悉,市工商局放宽企业集团公司设立条件,有效降低企业集团设立门槛,现已指导3户集团公司成立落户,助推12户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助推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市工商局放宽了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再次为企业减压松绑。凡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拥有2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公司,允许母公司企业名称使用“集团”字样。

  较原企业集团相比,此次政策调整将母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0万元放宽至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由原来的5家放宽至2家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由原来的1亿元放宽至5000万元。同时,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企业可以选择认缴方式,在成立之初,企业可以“零出资”设立企业集团公司。

  (张昕 记者 江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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