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今年内全部开通政务微博,并积极建立政务微博联动机制,政务微博与政府网站联动,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影响力和引导力。
通知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确定微博应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在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主要微博平台开设政务微博。与民生关联紧密,公众较为关注,舆情回应、引导任务较重,但尚未开设政务微博的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争取在上半年开通。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年内全部开通。政务微博账号全部纳入四川发布政务微博聚合平台——四川发布厅(www.scpub-lic.cn)。
通知要求规范政务微博应用,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政务微博管理规范,将政务微博管理纳入本单位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范围。切实加强政务微博的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及其他非涉密的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研判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社会热点话题,对网络上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正面回应;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