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捡的身份证给顾客上网 五十四一网吧老板遭拘留
更新时间:2016-08-22 来源:攀枝花晚报
接手一家网吧经营,为牟取利益,竟然用10多张捡来的身份证办理会员卡,供未提供身份证的顾客上网。
8月17日晚,东区公安分局大渡口派出所突查辖区网吧时,依法查处了“鑫缘网吧”上述的违法行为。最终,网吧老板潘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突查网吧
未成年人在上网
8月17日晚,我市公安机关启动2016秋季集中严打整治行动,东区公安分局大渡口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辖区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执法检查。
当日21时许,民警来到攀枝花大道中段五十四“鑫缘网吧”进行检查,看到一位疑似未成年的男孩正坐在电脑前上网,民警上前询问后发现,这名男孩的年龄刚16岁,而且没有居民身份证。民警仔细询问后,男孩称,上网所使用的身份证是由网吧老板提供的。□孙杰 高英 本报记者 徐杨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