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鸿来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塑胶管道及配件生产线项目由云南湖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与支持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进展顺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塑胶管道及配件生产线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攀枝花东区瓜子坪(红花田)
4、建设单位:四川鸿来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规模:项目建设4条PVC管道生产线,4条PE生产线,2条PE农用管原料生产线,1条PVC原料包装袋无害化处理生产线,3条PE注塑果蔬周转箱生产线。建成后年产5000吨塑胶管道及配件。
6、项目投资:12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和粉尘。
2、废水:设备冷却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营运期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有机废气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运营期对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减小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冷却废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灌溉。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一般。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环境影响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攀枝花东区瓜子坪(红花田)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鸿来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攀枝花东区瓜子坪(红花田)
联系电话:1398238696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湖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省环科院院内辅助楼3楼
联系人:周庆
联系电话:13211608968
邮编:6501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提出的减轻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