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攀枝花钒厂新建钒铝合金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攀枝花钒厂新建钒铝合金生产线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单位: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规模:年产600吨钒铝合金
6、项目投资:1279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弄弄坪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13037733297 邮箱:851119766 @qq.com 邮编:617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邮箱:61590711@qq.com 邮编:61002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③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⑤评价环境影响;
⑥公众参与调查;
⑦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内容及规模;
②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③环境质量状况;
④评价适用标准;
⑤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⑥环境影响分析;
⑦环境风险分析;
⑧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提出的减轻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