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行业协会兼职
更新时间:2018-01-19  来源:东北新闻网

沈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年龄界限不超过70周岁,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原则上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

日前,沈阳市民政局出台《全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

此次出台的《办法》适用于已完成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指的是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

《办法》规定,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年龄界限为70周岁。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产生要执行公示备案程序,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同时,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也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才可以兼职。

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违反《办法》任职的,登记管理机关要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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