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米易县获悉,该县正准备相关资料,申报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日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1部委联合通知,决定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市、县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对于确定的示范区,国家、省级部门将在现有渠道资金的安排、专项资金的整合、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规划的编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给予相应倾斜、支持。经过积极争取,米易县被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11个厅初步考虑安排为全省7个申报市州、县之一,申报类型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下一步,米易县将按照相关精神,编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做好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申报争取工作。
(王利 记者 曾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