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教师)
河南商丘学院一份“布告”在网上流传,“布告”称该校男生郭某“强行”向异性表白,严重扰乱校园秩序,校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学籍处分。该校多名学生向记者证实校内多个分院均贴有此布告。 (11月11日《新京报》)
大学校园内,大学生向异性表白,这是很浪漫的事,即便是学校不赞成学生谈恋爱,但对于学生的“表白”,似乎也用不着去“破坏”,可没想到的是,竟然会出现因学生“表白”而被开除的怪事,甚至还强按上一个“强行表白”的新名词,让人哭笑不得。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六款: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果学生真做出了出格的行为,的确要被开除学籍处分的,可学生这是在“表白”,手里捧着鲜花,既没有严重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又如何够得上开除学籍?
让人不明白的是,学校开除学生的布告显示,当事人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气本一男学生郭某,于10月27日中午在公寓楼下强行对异性同学公开表白,严重扰乱校园正常秩序。“学生处老师对该学生劝阻教育时,该生拒绝并报110‘诬告’劝阻人员。”“学校曾请郭某家长来校配合教育,郭某破口大骂并欲殴打在场老师,再次拒绝教育,其行为及其恶劣。”如果真如学校告示所说,学生的行为是有些偏激,而大骂老师更是不该,但事出有因,先是学校有劝阻行为,在劝阻的过程中恐怕也难逃偏激行为发生,如果是温柔的劝阻,学生本是为“表白”而来,怎么会破口大骂?况且,有学生证明,“10月27号,公开表白的男生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并没有过激的举动。”因此,很难相信学校的告示说的就是“实话”。退一步说,即便是学生真有过激行为,也不应该被开除学籍。本来,学生在“表白”时,相关老师应该静静地看护着,只要不出现意外,就行了,又何必强行劝阻呢?很是荒唐的是,学校竟然为此生造出一个“强行表白”的词,这或许是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劝阻行为太没有底气了,需要造出一个词来掩蔽自己内心的虚弱。
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没有必要视学生恋爱为洪水猛兽,学生“表白”是很正常的事,没有必要强行劝阻。网上曾流传大学生十大超强震撼的示爱方式:有烈火烧成忠贞心、大学宿舍楼“灯光工程”、女生公寓楼前男生雨中拉横幅示爱、寒风中点燃99支蜡烛大胆求爱……这些均是大学生的“表白”创意,对此,大学没有必要过多干涉,换个角度看大学生的“表白”,这何尝不是大学校园内一道美丽的风景?因为“表白”而被开除,这是很荒唐的事,这样的学校又如何能够教书育人?
“表白”被开除是学校吃错了“药”,让人不知道今夕是何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