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对出台《关于办理制售假劣药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遍表示欢迎
更新时间:2007-11-30 00:00:00 来源:www.gznxme.com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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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了《关于办理制售假劣药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意见。对此,民众有如下反映: 1、民众欢迎、赞成《解释》,认为十分有必要出台,希望尽快实施,加大对不法生产商和销售商的惩处力度。 2、切盼加上:“检验机构须抽签和跨市州以上级地区进行交叉检验”等相关内容,以避免目前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积弊问题而导致检验形同虚设! 3、检验结论及监测情况必须定时、制售假药伪劣药品导致死伤事件必须及时在网络和报刊电视等大众媒体上向公众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对发布假冒伪劣药品器械广告、误导公众信息的广告商、媒体也应予以切实有效的处罚,才能达到制止假冒伪劣药品器械猖獗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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