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天府好家规”的启事
更新时间:2017-01-25 来源:365备用网址是多少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机关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
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征集“天府好家规”的启事
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机关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征集“天府好家规”的通知》(川宣电〔2017〕20号)安排,为多渠道、广角度、全方位挖掘四川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并对典型家庭、典型人物进行全方位报道,展示四川人的家国情怀,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四川首届“天府好家规”评选活动。为做好“天府好家规”的推荐工作,市纪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面向全市征集“天府好家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全社会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普通社会家庭,评选推荐经典家训家规、优秀家风家训故事。
二、征集内容
用发生在家庭成员中的家风故事,阐述家庭或家族的家风、世代传承的家训、俚语俗语中的治家格言。重点展示风清气正、廉洁齐家、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家风主题。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特色鲜明、富有内涵。
三、征集标准
(一)基本标准
1.家庭成员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人之间和睦相处,亲友邻里团结融洽,邻里认可度高。
2.家庭成员遵守政策法规和社会公约,关心集体、主持公道、坚持正义。
3.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奋上进,履职尽责、实绩突出,所在单位评价好。
4.家庭成员无信访举报、无不廉行为,面对困难坚强不屈、面对成功谦虚谨慎,助人为乐、诚信友善,倡廉守廉、公德优良,社会口碑好。
(二)一票否决
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评为典范。
1.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
2.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3.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件的;
4.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的;
5.有参与黄、赌、毒和贪、嫖、盗及封建迷信行为的;
6.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情形的。
请将推荐的家规及其背后的家风故事简介、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月20日前报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彭茹 ; 电话:3332055
邮箱:pzhx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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