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动作为。积极确立主动作为意识,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妥善解决税收征收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兜住保民生底线。(2)强化宣传。结合便民办税行动,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电子网络信息等多平台,开展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项宣传,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深入福利企业,向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办税人员、残疾人员宣传税法知识,明确政策规定,提升纳税人政策知晓度和纳税遵从度。(3)依法履职。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中,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报催缴和优惠政策落实,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主动作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征收管理格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对在征管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提供服务。对接残联、社区、企业,及时掌握残疾就业人员信息,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力所能及帮助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对于社会福利企业,组织青年志愿者上门集中办理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的程序;对于具有特殊需求的纳税人,还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