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交警支队获悉,2014年1月6日前,组织机构和个人举报市内严重交通违法和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在处罚生效后,将获得100-500元的奖励。这是攀枝花公安交警部门在“压事故、保平安百日攻坚行动”中推出的举报奖励制度。
根据这项制度,组织机构和个人在攀枝花辖区内发现客车超员、货车改装拼装、酒后驾驶、吸毒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和犯罪行为,均可拨打122等举报电话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举报。接到举报信息后,举报中心将迅速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方式下达指令,由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布控查处,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将先期处置结果上报支队指挥中心。对于被举报车辆驶离管辖路段的,将通报有管辖权的公安交警部门查处。
“凡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在处罚生效后,由受理的交警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兑现奖励。”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谭建红 记者 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