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4-03-16  来源:攀枝花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

宣传新消法 部门企业现场答疑解惑
 
攀枝花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记者 王悦良 文/图)“如果您需要投诉,我们会现场受理,如果您需要咨询,我们马上解答。”3月15日,我市在市中心广场开展了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市工商局、中国电信等30个部门和企业,现场为群众提供咨询,并受理投诉。

  活动现场,一些市民带着单据和凭条到现场进行咨询或投诉,工作人员认真解答了市民的疑问,并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在市工商局咨询台前,家住西区的潘义权向工作人员投诉,他在市内一建材城购物时,经销商承诺给他1000元奖金,但并未兑现。“我来现场投诉,工商部门能及时受理,这点我很满意。希望他们能尽快进行查实,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潘义权说。

  据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天,活动现场共受理消费投诉20余件,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50余个投诉和咨询电话。该负责人表示,对受理的投诉,市消委会将立即转交给县区工商部门办理,并及时向消费者反馈信息。

  据了解,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当天起开始施行。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新消法对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拓展和延伸,进一步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确保及时高效地受理投诉和准确全面地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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